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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「戒菸就贏比賽」法務部收容人獎勵專區
主辦單位
法務部、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、董氏基金會
比賽期間
 2010年5月2日~5月29日,連續四週完全不吸菸。
活動辦法

欲報名的吸菸收容人須找一名不吸菸的收容人當見證人(一個不吸菸的收容人可擔任多個吸菸者之見證人),兩人一組在4月底前向矯正機關承辦同仁登記參賽,在比賽期間完全戒菸,成功戒菸組即可參加抽獎。各矯正機關彙集所有報名資料,並於4月底前協助收容人報名。

所有報名決志戒菸的收容人及矯正機關同仁均可參加全國性的首獎30萬元(1組)、貳獎6萬元(6組)的抽獎,收容人另可參加專屬新增獎項的抽獎。

報名資格
  1. 吸菸參賽者:年滿18歲,且過去一年持續吸菸的每日吸菸者(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在國內連續居住一年以上)。
  2. 不吸菸見證人:從未吸菸或已戒菸一年以上之不吸菸收容人,願意全力支持及監督參賽者完全不吸菸。
報名方式
4月底前填妥報名表,並繳交至「矯正機關承辦同仁」。
活動獎勵
  1. 成功戒菸首獎1組:參賽者與見證人共得新台幣三十萬元整。 (各得15萬元)
  2. 成功戒菸貳獎6組:參賽者與見證人共得新台幣六萬元整 。(各得3萬元)
法務部特別獎勵 (抽獎資格僅限收容人)
  1. 首獎1組:參賽者與見證人共得新台幣二萬元整。(各得1萬元)
  2. 貳獎6組:參賽者與見證人共得新台幣6仟元整。(各得3仟元)
獎金贊助
注意事項
  1. 所有得獎組須配合主辦單位之活動期程,出席公開進行的不吸菸檢測及相關記者會。(收容人得依其意願選擇是否出席)
  2. 主辦單位將於6月前在律師見證下進行電腦隨機亂數抽獎,再進行初步訪視與檢測;所有的得獎組將統一於6月中旬頒獎典禮當天進行再次檢測,作為複核。
  3. 「得獎參賽組」如未通過檢測、頒獎典禮的公開複測或因有疑慮而遭取消得獎資格,不得有異議
  4. 「參賽者」須配合主辦單位,於比賽一年後進行戒菸成效追蹤評估。
活動洽詢
法務部各矯正機關之承辦同仁、董氏基金會 (02)27766133轉1
公益協助
法律顧問
信和國際法律事務所 林信和律師、均衡法律事務所 李鳳翱律師
2010「Quit&Win 戒菸就贏」Jolin給收容人的叮嚀
Jolin給收容人的叮嚀: